朝野協商有共識,為鼓勵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並增聘24歲以下、65歲以上勞工,提高租稅優惠幅度。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立法院長韓國瑜今(7/5)就《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協商,朝野黨團達成協商結論,為鼓勵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並增聘24歲以下、65歲以上勞工,提高租稅優惠幅度。
不過,《證券交易法》第14條修正草案,朝野就是否以法規要求上市櫃公司提撥年度盈餘為員工加薪,朝野意見分歧,沒有共識。
根據協商結論,各黨團同意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條文,中小企業增僱一定人數之24歲以下或65歲以上本國籍基層員工,且提高該企業整體薪資給付總額時,得就其增僱該員工所支付薪資金額之200%限度內,自其增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中小企業調高本國籍基層員工平均薪資給付水準時,得就非因法定最低工資調整而增加支付本國籍現職基層員工薪資金額之175%限度內,自其增加薪資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但因增僱員工所致增加的薪資給付金額已適用前項規定者,不得重複計入。相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
至於何謂基層,經濟部長郭智輝表示,目前是月薪5萬元以下,未來是月薪6.2萬元以下,執法上會明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