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民眾黨推派立委黃國昌任立法院機關代表。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兵分四路針對國會職權修法向大法官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憲法法庭於10進行暫時處分的準備程序,並於8月6日進行言詞辯論。立法院今(7/5)協商確定機關代表,由國民黨團推薦2人、民眾黨團推薦1人。推薦名單出爐,將由立委翁曉玲、林思銘與黃國昌代表。
根據朝野協商結論,各黨團同意由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推薦2位、民眾黨立法院團推薦1位擔任釋憲聲請案(含暫時處分部分)的訴訟代理人;立法院機關代表也依照此比例;而有關專家學者擔任言詞辯論鑑定人部分,由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各推薦1位。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機關代表由立委翁曉玲、林思銘擔任;訴訟代理人則還有前監委仉桂美、律師葉慶元以及陳清秀三位在協商中。
民眾黨團也發布新聞稿指出,由黨團總召黃國昌擔任機關代表,同時推派律師林石猛擔任立法院方之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