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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東不得超收電費」7月中上路 洪申翰:解決不公的第一步

    2024-06-30 15:33 / 作者 陳康宜
    新租賃契約範本預計於7月中上路,屆時房東必須依照實際電費,向租客收取費用。資料照片,陳品佑攝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28日通過最新的租賃契約範本,未來房東收到台電帳單多少錢,就只能向租客收多少錢,對此,立委洪申翰今(6/30)表示,這是面對租屋族種種不公平對待的第一步,接下來會一步步來。

    新的租賃契約範本中,針對房東收取租客電費上,明訂3點如下:

    1.以用電度數計費者,每度電費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

    2.非以用電度數計費者,出租人所收取之每期電費總金額,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之每期電費總額。

    3.租賃期間電費依第六點規定約定由承租人負擔者,出租人應提供承租人租賃標的之電費資訊,或授權承租人得向台電公司申請查詢租賃期間之電費資訊。

    洪申翰今在臉書表示,一直以來,租屋族被房東超收電費的現象非常普遍,一度6、7元的狀況非常多,在用電資訊不透明的狀況之下,只能摸摸鼻子,繳錢了事,或是衍伸成房東房客相互不信任的爭執。更扯的是,有些房東一期電費還可以多賺價差3、4千元。

    洪申翰說,他也是租屋族,很清楚被超收電費那種不爽的感覺。尤其,如果政府公然同意房東超收,就好像政府認為房東欺負房客,真的沒有錯一樣。

    身為立委,他更清楚知道,台灣住宅電價全球第五低,這是因為有政府政策補貼,但因為法規不夠好,反而讓很多房東拿來賺價差獲利,而且,也不利房東更換節電的家具設備。

    所以,他從去年11月開始,就透過質詢、協調會、與民間團體討論等各種方式,來要求台電與內政部,必須正視租屋族需求,設立租屋族實際電價查詢專區、修改租賃契約範本。很高興如今終於成功爭取到房東不得超收租屋電價。

    洪申翰表示,接下來,內政部將在7月中,讓此新規定正式上路,也請租屋的朋友,互相告知身邊的友人和房東這項最新資訊。如果再遇到超收電費的房東,可以在公告實施後,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提起消費爭議申訴。

    洪申翰說,對於租屋族所遭遇種種不公平對待,這其實只是面對問題的第一步。在租屋黑市的結構問題未徹底解決前,很多法規的執行,要徹底到位還是。但至少,這次的突破,是要政府不能再把「超收房客電價來獲利」,像過去一樣,視為理所當然的合法,我們會一步一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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