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捷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翻攝官網
捷克政府公布9個非歐盟國家享免工作許可證待遇,由於官方未承認台灣為獨立國家,在法規限制下,台灣最終未列入免工作許可名單中。駐捷克代表柯良叡說,目前積極和相關部會主管洽談,以爭取國人來捷克工作與投資的便利性。
捷克政府7日公布今年7月起,來自9個非歐盟國家的外國人,不再需要捷克工作許可證或員工卡,即可享有自由進入勞動力市場權利。這些國家包括澳洲、日本、加拿大、南韓、紐西蘭、英國、美國、以色列與新加坡。
在最初免工作許可證討論名單中,捷克勞動部建議7個國家,包括澳洲、日本、加拿大、韓國、紐西蘭、英國與美國。捷克貿工部國際法科科長科扎雷克(Tomáš Kozárek)提議,台灣應列入討論名單中,「因台灣是重要的經濟夥伴,已經被納入數位遊牧計畫的來源國,但也是唯一沒被列入可自由進入勞動市場的國家」。
經捷克勞動部決定,將台灣、新加坡與以色列3國家加進名單,總計10個國家進入內閣決議。然而,近期名單出爐,僅有台灣未列在名單上,其餘9個國家皆通過。
中央社記者查詢捷克行政命令系統資訊網(ODok.c),捷克政府公開的會議紀錄顯示:「根據就業法第98條u項,政府有權透過法令規定,制定不需要工作許可、工作證、公司內部調動員工證或藍卡的國家名單。在政府法令草案第1條j項中,建議將台灣納入此名單中。」
文件顯示,「然而,捷克官方並不承認台灣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因此將其列入國家名單可能會引發政府是否超出法律授權的問題。如果這項規定也應用於台灣民眾,那麼至少在立法層面上,應在就業法中明確指出,授權涵蓋在法律意義上不能被描述為國家的領土」。
文件也提及,「這方面可參考所得稅法第21e條的規定。根據這條法律,非國家的獨立司法管轄區在所得稅方面也被視為國家」。
駐捷克代表柯良叡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和相關單位積極洽談,包含捷克勞動部、貿工部,爭取國人來捷克工作與投資的便利性。
柯良叡說,台灣正促請捷克方參考現行捷克法律的相關法條與案例,研議法條解釋或修改等可能性,爭取國人適用免工作許可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