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覆議案列6/14院會議程 藍營拚下週投票議決

2024-06-12 14:06 / 作者 胡家銘
立法院今中午召開程序委員會,增列覆議案為本週五立法院會報告事項。 胡家銘攝
行政院會日前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刑法》增修條文提出覆議案,總統府昨也核可並送至立法院。立法院今(6/12)召開程序委員會,藍綠白無異議通過,增列覆議案為本週五(6/14)立法院會的報告事項;交付全院委員會後,審查時程、議決投票時間,都待朝野協商決定。

總統賴清德昨核可行政院長卓榮泰對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案之覆議案,依法立法院須於收到行政院覆議文15日內,做出是否接受覆議之決議,逾期未作成決議者,原決議失效。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日召開程序委員會,由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擔任會議主席。國民黨立委張智倫提案表示,鑑於覆議案為重大議題、有時效性,增列為週五報告事項,並獲得朝野立委無異議通過。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3條規定,覆議案不經討論,即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全院委員會審查時,得由立法院邀請行政院長列席說明。覆議案應於行政院送達15日內,提出院會記名投票表決。若贊成維持原決議者,超過全體立法委員1/2,即維持原決議;如未達全體立法委員1/2,即不維持原決議;逾期未作成決議者,原決議失效。

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表示,昨已以黨團名義請立法院長韓國瑜儘速召開朝野協商,目前時間還在確認中,將於朝野協商確認全院委員會及院會的投票表決時間。他說,希望下週處理覆議案時,各黨立委能秉持理性討論,也會邀行政院長卓榮泰來備詢說明,是各政黨推派比例代表,多少人、多少時間以及怎麼進行,都會經過朝野協商確認。

至於投票表決時間,洪孟楷談及,在6月26日覆議期滿前會還有3次院會,18日、21日、25日這三個院會的時間投票表決都有可能。

此外,程序委員會中,由沈伯洋及黃捷、吳秉叡、郭昱晴、張宏陸8位民進黨立委各自領銜提出,規範民意代表赴中國須納入國安管制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及第91條修正草案共有9個相同提案,再度遭藍白兩黨封殺;另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提名名單,翁柏宗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陳炳宏為委員並為赴主任委員,羅慧雯及詹懿廉均為委員的人事同意權案,兩案均在國民黨及民眾黨反對下進行表決,藍白陣營以人數優勢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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