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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崐萁嗆覆議失敗要下台 卓榮泰反擊:要不要放棄不信任案?

    2024-06-07 09:50 / 作者 陳祖傑
    行政院長卓榮泰。陳品佑攝
    立法院院會5月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相關函文在6月5日送抵行政院,不過行政院昨(6/6)天提出7點理由認定窒礙難行,並在院會通過覆議案,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嗆聲,「若覆議案沒成功,行政院長卓榮泰是否願負政治責任下台?」卓榮泰今天到立法院備詢前表示,根據《憲法》,行政院長沒有辭職選項,他接著反問傅崐萁,「是否放棄《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不信任案)?」

    行政院昨提出覆議案,在野陣營表達不滿,傅崐萁先嗆聲,「卓榮泰要針對民主改革法案提覆議,這不是兒戲,若覆議案沒成功,卓榮泰是否願負政治責任下台?」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也批評,行政院7條覆議原因皆為造謠,意圖製造社會混亂、人民恐懼,卓榮泰帶頭造謠,應為行政院公然散布假訊息,向社會道歉。

    面對批評,卓榮泰今表示,行政院在收到立法院來文後,再次比對之前收集的資料後,確認條文有違憲、窒礙難行之處,所以依憲政秩序跟設計提出覆議,現在行政院還在努力讓覆議能夠通過,還有努力空間,「但是非常遺憾,如果覆議沒有通過,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行政院長沒有辭職選項。」

    卓榮泰接著說,他要提醒傅崐萁,「你有第三款的選項,要不要放棄?」所謂第三款,是指《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也就是倒閣。

    卓榮泰批評,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多次對他有非常不正確的講法,比如指控說謊等,「我跟黃國昌委員,誰的公信度比較強,就讓社會公斷,我不再多言。」

    卓榮泰說明,行政院週三收到立法院來文,如果沒有在昨天行政院會處理,接下來就會遇到今天總質詢以及端午連假、下週二總質詢,這樣就要等到13日行政院會才能處理,距離10天期限已經非常接近,中間還要通過院會決議、送總統核可,時間會壓縮到總統審慎檢視咨文內容,所以決定昨天就提出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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