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林姿妙列被告交保)
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縣政府疑涉貪污等弊案,宜蘭縣長林姿妙再度遭約談。經檢方複訊後認為,林姿妙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以及財產來源不明,今(2月23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女兒林羿伶和農業處長康立和也聲請羈押禁見。近午時分,宜蘭地院召開羈押庭,林姿妙新台幣80萬元交保,林羿伶、康立和請回。
宜蘭地檢署指揮廉政署辦案,事涉宜蘭縣政府2019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案、2020年某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羅東鎮公所2019年晚會辦桌布置標案及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檢方1月13日搜索30餘處,約談30人到案說明,林姿妙等10人被列為被告,訊後無保請回,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涉嫌《貪污治罪條例》遭羈押禁見。
宜蘭地檢署昨二度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搜索縣長官邸等6處,並再度傳喚林姿妙、林姿妙的二兒子林佑澤、女兒林羿伶、部分縣府一級主管,以及前國民黨立委楊吉雄等20多名被告與證人到案說明。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今晨近6點召開記者會表示,檢方追查,這次偵辦除對宜蘭縣政府2019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繼續追查,辦案人員發現1月14日當時首波偵訊結束,被告林佑澤剛離開地檢署後,立即與被告楊吉雄及其胞弟楊耀火等,涉嫌共同藏匿相關案件證據。
檢方表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姿妙、林羿伶與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林姿妙也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罪嫌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有羈押的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而林姿妙的二兒子林佑澤則涉犯《刑法》湮滅刑事證據罪,原本聲押禁見,後改諭知200萬元交保。
此外,縣府財政稅務局長盧天龍、縣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龍非池,涉圖利罪嫌,分別諭令新台幣15萬元交保;楊吉雄諭知150萬元交保;楊耀火原本聲押禁見,後改諭知150萬元交保,其餘人員訊畢後都請回,全案仍在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