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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斷更新 有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敲槌三讀!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 綠營擋不住揚言一定提釋憲

    2024-05-28 17:02 / 作者 政治中心
    立法院今(5/28)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陳品佑攝
    立法院在今(5/28)進入馬拉松表決第4天,在場外民眾抗議聲中,立法院長韓國瑜在4點59分敲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根據藍白強勢表決通過的三讀條文,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並即時回答,並明定藐視國會的罰則,並負刑事責任;國會也新增調查權及聽證權,立法院多數決議,就可針對藐視國會、拒絕調查或聽證開罰官員與民眾。民進黨團揚言一定會聲請釋憲。



    17日、21日立法院院會衝突不斷,民進黨團砲轟藍白,黑箱作業、國會擴權、毀憲亂政,高喊「反黑箱、反擴權,要審查」,公民團體21、24日更在立法院串連,以行動反對國會黑箱擴權,吸引逾10萬群眾一起上街頭,今公民團體再度號召「青鳥行動」,人潮從青島東路漫延至中山南路、濟南路上,讓立法院警力高度戒備;藍白則稱相關修法為國會改革,要讓陽光照進國會。

    連續4天的馬拉松表決,在場外民眾抗議聲中,立法院長韓國瑜於下午點分敲槌,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

    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 國會新增調查權、聽證權

    根據三讀通過條文包括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常態化,並採依序即時回答模式,就職兩週內向立院送國情報告書,一個月內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

    新增藐視國會罰則,官員不能反質詢,若有反質詢、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藐視國會行為,經院會決議可處2至20萬罰鍰。人事同意權部分,改為記名表決,審查需開公聽會,被提名人若有虛偽陳述或資料不實等,經院會決議,可處2萬至20萬元罰鍰。

    國會聽證權部分,三讀通過條文,國會新增調查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全院委員會可舉行「調查權聽證」、「補選副總統聽證」、「彈劾總統副總統聽證」、「人事同意權聽證」,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議決後舉行。

    聽證會應該公開,但涉個人隱私受不當侵害、個人生命自由遭受威脅之虞、營業秘密恐受侵害等,聽證會應部分或全部不公開。


    三讀通過的條文,明定聽證會可邀請政府人士、社會關係人員出席,應邀出席者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不得拒絕出席。受邀者若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表達意見、拒絕證言、拒絕提供資料,經立院決議,可處1萬至1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罰,但有設但書,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逾越聽證調查目的所提出的詰問;依《行政訴訟法》規定得拒絕證言事項;受法律保護的個人隱私或其他秘密事項。

    出席聽證會的政府人員若有虛偽陳述,只要出席委員5人連署或附議,經院會議決,移送監察院彈劾或懲戒,並依法追訴刑事責任。出席的社會人士若虛偽陳述,經院會決議,處2萬至20萬元罰鍰,可連續罰。

    出版:09:01
    更新: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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