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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析/擴權的立院好大好可怕 這是你要的沒程序正義、沒討論的國會新民意?

    2024-05-25 08:20 / 作者 蘇聖怡
    立法院昨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民進黨團立法院放藍白黑氣球,抗議黑箱。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立法院自5/17、5/21、5/24連續三天馬拉松式表決,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公民團體在立院外串連上萬人,反對國會擴權,控訴國民黨和民眾黨多數下的國會,將手伸入行政權、擴張立法權、干預司法權、架空監察權、洩漏國家或外交機密。根據通過的二讀條文,藐視國會、反質詢,備詢者、受邀聽證者、被調查者,有沒有藐視、有沒有質詢、有沒有虛偽陳述,如何認定?立法院國會多數來決定,可能又是再一次舉手表決,國會除了擴權成巨獸,其中的程序不正義,以及碾壓式立法,最可怕!

    國家制度要不要改變,立法院可否擁有調查權、聽證權,都有討論空間。但這些攸關國家憲政、體制的重大變革,等法案三讀通過後,外界唯一可考針對逐個條文的討論內容,可能僅只有在二讀表決前,那唯一或唯二的立委發言,然後呢?然後就沒有了。



    一個成熟的修法,應該經過各方意見討論,並陳、協商,若最終仍因歧見過大沒有共識,再來訴諸表決處理,但這次的《立法院職權行使》修正草案,沒有提案人的說明,國、眾最終修正動議版本,也就是幾乎所有表決通過的法條內容,更是被視為最高機密,直到表決前最後一刻,才出現在立委桌上,到媒體手上更是一個多小時以後了。

    我們來看看,在野黨所稱,有經過委員會、協商以及院會的充分討論,是怎樣的充分法。從委員會開始,該案詢答結束後,4月15日進入委員會的審查程序,當時提案委員有進行提案說明,並進行廣泛討論,進入逐條討論時,只要有人提意見,主席就宣布保留,沒有任何發言空間,法條就這樣一路保留到最後一條,逐條「沒有討論」的在主席宣告「審查完竣」下,送出委員會。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在司法法制召委吳宗憲召集下,舉行過2次朝野協商,因無結論,5月17日已過協商冷凍期,開始上演表決大戰。

    當天院會因為朝野爆發激烈衝突,為讓議事得以順利進行,進入二讀會的廣泛討論,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鍾佳濱發言後,國民黨隨即提出停止討論,在接下來的「逐條」討論,皆是如此,一位民進黨立委發言後,國民黨就提停止討論,因此,議事公報上,針對法條的「討論」,就是這麼一千零一位的發言。與其說是有充分討論,還比較像是「充數」討論。

    更不用說,民進黨團版本連併案討論的機會都沒有,與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所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1條及第71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在5月3日同一天,於院會一樣提出交付二讀,命運卻是大不同,民進黨團版本被藍白聯手打回票,繼續在委員會中糾葛,李彥秀的版本就順利逕付二讀。

    甚至爆出小插曲,李彥秀版當初宣讀的是交由國民黨團協商,但卻被議事處默默塞入之前的法案併案協商,差一點就要一起表決通過,但該案的協商冷凍期起始點根本不同,後來經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提醒,才又偷偷刪去,險釀爭議。

    舉手表決徒留爭議 朝野和諧無互信未來更對立

    荒謬的當然不只這一樁,民進黨立委雖然不斷批評舉手表決,但依照《立法院議事規則》,主席對於表決方式有決定權,包括口頭、舉手、表決器、投票表決四種方式。但現場相當混亂,立委可能都還在衝突狀況,議事人員看舉手來點人頭,就屢屢出包。



    先是有贊成與反對人數加總,與在場人數兜不攏,還有立委根本沒有舉手,也被議事人員算進去,不曉得是火眼金睛還是有讀心術,可以看穿立委的投票意願。

    最好笑的是,昨(5/24)的表決現場,民進黨提出點名表決時,莫名獲得59票支持,難得贏了一回,讓不少黨籍立委傻眼,頻頻回頭詢問,「剛剛是贏了嗎?」



    結果當然不是,因為重付表決後,又打回原形,贊成票只有49票。這樣的舉手投票宛若兒戲,韓國瑜只能不斷在台上喊,「舉一隻手就好」、「舉牌的不能算進去」,這是我們神聖的國會殿堂、新民意指標。



    根據國、眾的最後再修正版本,條文中把立院正副院長互選、行使同意權等投票以及大法官彈劾案的表決,都以「立委意向應讓選民知悉」,將不記名改為記名。但,針對這些法條的立委意向,不是透過表決器的記名表決,也不是點名表決,而是「舉手表決」,立委意向要怎麼知悉?請調閱影片,看看誰舉了手。

    嚴肅一點來看,點名表決可能還會遇到什麼爭議?民進黨已喊出,擴權違憲的法案三讀案,將窮盡所有救濟程序,一定會聲請釋憲。

    依照釋憲案程序,需要29名立委連署,而根據釋字第603號解釋,「聲請人原則上應以系爭法律案表決時投反對票,或至少未投贊成票之立法委員為限」。屆時大法官要就釋憲案成立要件先行審議時,怎麼認定?還是請調閱影片,看看誰舉了手,只是這次看的是反對。

    
行政院長卓榮泰才剛拜會韓國瑜,希望兩院和諧讓福國利民的法案可以優先通過。不過,立院正因國會改革法案極度對立衝突,週二(5/28)不但要正式三讀《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藐視國會罪課刑責的《刑法》第141條之1、141條之2修正草案也要三讀,民怨恐成鼎沸之勢。

    民進黨團勢必會針對相關法案聲請釋憲,朝野怎麼看都還有好幾波攻防,看不到和緩的波段,週五(5/31)卓榮泰能否順利上台施政報告,官員備詢會面對怎樣的凌遲,都是未來4年賴政府、國會的縮影,難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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