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召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記者會。取自范雲臉書
藝人黃子佼因購買、下載兒少性影像獲得緩刑引發軒然大波。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今天(4/29)提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草案,范雲特別指出,付費購買、觀看、下載兒少性影像的人,不是消費者,而是加害結構的一環;另外也新增侵害兒少性影像又散布個資者,刑期加重1/2。
范雲今天上午舉行「瓦解兒少性影像犯罪鏈」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記者會,宣布與婦女、兒少團體合作,提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草案,公布修法四大重點。
范雲版修正草案四大重點包括將付費觀看、購買、下載納入兒少性影像的犯罪樣態;第二,新增侵害兒少性影像又散布個資者,刑期加重1/2。第三,針對犯罪網站,強化主管機關即時斷網的權責;第四,犯罪者不只提高罰則,更提高對其輔導教育時數,最低8小時起算。
范雲表示,針對新型態的兒少性剝削犯罪,除了拍攝、散布影像,還蒐集個資加以販賣。被害人如真實姓名、學校、工作等,都被當作商品來販賣,也因此承擔極大風險,所以將侵害兒少性影像且散布個資者,加重1/2刑責。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認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不足應儘速填補,強調對於「重製、購買、對價觀覽」入法處罰,斬斷產業鏈是當務之急。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陳逸玲表示,不能等到兒少被誘拐性影像或被誘拐性侵,才採取行動,必須在傷害發生之前就將其阻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