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受到前男友林秉樞的施暴並以散播私密影片為要脅,引發社會關注。網紅小玉涉嫌利用深偽(Deepfake)技術,將公眾人物換臉成A片女主角後販售牟取暴利,高嘉瑜也是受害者之一。高嘉瑜今(12月13日)表示,做為雙重受害人,感受非常深,因此提出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在罪章中加入性隱私犯罪,並增訂平台業者的下架義務。列席官員允諾在年底前提出初步方案。
高嘉瑜今與許智傑、蔡易餘、何志偉等民進黨立委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性別暴力零容忍!誰作被害人後盾?」希望透過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補足現有法制漏洞。
現行法制針對性私密影像有哪些缺口?高嘉瑜指出,在私密影像刪除的部分,現行僅針對妨害秘密、散布猥褻物品罪,未考量私密影像特殊性;在私密影像下架的部分,關於平台業者在色情守則自律規範禁止,並無相對法律與罰則;在被害人保護的部分,現行性侵害防治未包含虛擬性暴力,被害人保護、心理諮商等相關法規未整合。
高嘉瑜表示,為了加強有關性私密影音及網路合成性影音散布等犯罪行為之防治,提案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
對此,與會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NCC)專委閻立泰回應指出,針對性侵害影像,兒少部分目前可以依法要求業者下架處理,至於成年人受害的相關規範,法律目前尚未授權,NCC參考國外的法律規範,正在做相關的調整,除了希望平台建立問責機制,遇到特殊狀況也可以快速下架處理。
閻立泰也說,實務運作上NCC都在協調處理,有關法治條文的修正,NCC主委陳耀祥已承諾,今年底前會有初步方案,供外界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