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陳品佑攝
屢被質疑超越《憲法》的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天(3/11)在立法院質詢時表示,她認為應訂定「監察委員行為法」,不能只用現行自律規範,應該藉此約束違法或「不適合」的監察委員。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狠酸,翁曉玲「管到海邊去」,應該先修「立法委員行為法」,對失序問政行為自我管束。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翁曉玲質詢表示,她認為監察院非常重要,也沒有廢除必要,期待監察院應該站出來捍衛職權。翁曉玲說,她認為最應該立法的是「監察委員行為法」,具體比照「立法委員行為法」。
李俊俋對此回應,監察院沒有「監察委員行為法」。翁曉玲繼續質詢表示,所以監察院應積極提出,「你們不提我也可以來提」,建議監察院好好思考是否將監察委員的自律規範,提升法律位階,用來約束違法或不適合的監察委員。李俊俋也直言,他不知如何定義「不適合的監察委員」。
對此,吳思瑤痛批,「驚世立委」翁曉玲竟當起「五院糾察隊」,超越《憲法》樂此不疲,是不是想當「不分院立委」?還是想當海巡署長,管到海邊去?呼籲先修「立法委員行為法」吧!針對失序的問政行為,先自我管束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