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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立法院報告中國漁船翻覆案 陸委會:過程無不當將持續執法

    2024-03-03 17:48 / 作者 李佳穎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至立法院備詢。資料照。廖瑞祥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3/4)日將邀請海委會主委管碧玲、陸委會主委邱太三等人報告海巡署追捕中國籍漁船翻覆案。陸委會書面報告主要說明事發後處理時程與事項,並呼籲中方尊重台灣司法調查結果,未來也將持續執法,驅離違法越界船隻。

    陸委會書面報告說明,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主管機關可以逕行驅離或扣留其船舶、物品,留置其人員或必要的防衛處置;經初步調查,海巡人員依法執行職務,過程並無不當,是中國籍船員拒絕配合執法工作,對於發生不幸事件深表遺憾。

    陸委會還原事故處理時程,2月14日意外發生後,2月15日授權海基會協處家屬赴金事宜,海基會2月19日通知中方儘速提供來台名單,同時派員赴金門,會同海基會、海巡署及移民署處理中方人員遣返及家屬赴金事宜,對於2名生還陸籍船員留置調查完成後,定於2月20日執行遣返。

    陸委會指出,中方於2月19日提供泉州台辦副主任、海協會協調處長、晉江市紅十字會祕書長及6名死亡者家屬之名單,經移民署審查核發該9人入出境許可證後,於2月20日上午抵金門,而中方晉江市紅十字會秘書長及2名生還船員於同日下午4時30分返回。

    陸委會呼籲中方應尊重我司法體制,靜待調查結果以獲得事件真相,並以對等互惠、理性務實態度處理兩岸事務,與我方在不設政治前提的狀況下溝通對話,務實處理兩岸各項議題,共同維護兩岸人民福祉權益。

    陸委會最後指出,事故起因是中方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等「三無」船舶拒絕配合我方執法並採取危險規避作為所導致;遠因即是中方長期不依法取締其為數甚多的三無船舶,導致三無船舶經常任意違法侵擾我禁止、限制水域所致。

    陸委會強調,台灣主管機關為維護漁民權益,依法驅離越界船舶,責無旁貸,呼籲陸方應珍惜雙方長久以來在海上執法所累積的成果,同時正視「三無」船舶對海洋資源及漁民合法權益所造成的危害,以免憾事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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