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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新科立委須辭公職 內政部:3地方首長、2議員依法補選

    2024-01-27 11:28 / 作者 曹岡陽
    大選落幕,內政部表示5公職缺必須補選。廖瑞祥攝
    2024總統、立委大選落幕,新科立委也將在2月1日就職,內政部今天(1/27)新聞稿表示,113位立委當選人中,19位新科立委同時具現任民選地方公職人員身分,依法應於就職立委前辭去現職,辭職後遺留職缺,共有5個職缺須補選。

    補選5職缺為台中市議員黃仁、宜蘭縣議員陳俊宇、苗縣苗栗市長邱鎮軍、雲林縣虎尾鎮鎮長丁學忠、台東縣大武鄉鄉長黃建賓。

    內政部表示,19位立委當選人同時具現任民選地方公職人員身分,包含直轄市議員13人、縣(市)議員3人、鄉(鎮、市)長3人。議員部分,若同一選舉區缺額達1/2以上須辦理補選,所以台中市第15選區及宜蘭縣第4選區共2席議員須補選;另首長部分,則有苗栗縣苗栗市長、雲林縣虎尾鎮長及台東縣大武鄉長共3個地方首長職缺,須辦理補選。

    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議員缺額達議會總名額3/10以上,或同一選舉區缺額達1/2以上時應補選;鄉(鎮、市)長部分,先由縣政府指派代理,並由縣選舉委員會於出缺日起3個月內辦理補選,以確保地方政務推動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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