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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駁史上最高容積率說 威京集團:監察院報告指取得過程「一切合法」

    2024-01-08 17:44 / 作者 徐筱嵐
    京華城。威京總部集團提供
    針對京華廣場獲得史上最高容積率、獲利百億元等質疑,威京總部集團今(1/8)回應,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始末歷經十年,多次向監察院、內政部等單位陳情,期間政黨輪替的兩朝執政,經監察院調查後發現錯在郝市府任內,才將容積率回復到原始的560%,且依法爭取容積獎勵並購買取得的容積移轉後,整體容積率才達到840%。

    外界質疑京華城改建案獲得史上最高840%容積率、相當於有上百億元的大禮包。威京總部集團今日發聲明表示,最早的京華城購物中心向台北市都委會聲請變更土地使用分區,且捐贈全街廓土地30%作為復盛公園用地,並登記為台北市政府所有;又提供捐地後的20%樓地板面積作為公眾停車空間,才於民國80年獲准變更為商三用地,取得法定容積率560%。

    接著再捐贈2.2億元興闢台北市偶戲博物館後,才被准許起造京華城購物中心,成為台灣都市計畫首例工變商個案。況且依照當年台北市政府公告實施的都市計畫規定,明確保障京華城允建樓地板面積得不低於12萬284平方公尺,但京華城僅使用11萬1919.11平方公尺,換算容積率為678.91%。

    威京總部集團指出,集團曾於民國99年向北市府申請變更細部計畫,北市府在計算粗容積率時,以「捐贈全街廓土地30%後」的地塊面積計算,將原捐地後的容積率誤解為打7折、僅剩392%,嚴重剝奪權益,才引發救濟返還容積率的多年爭訟。

    威京總部集團說明,歷經十年來,曾多次向監察院、內政部等單位陳情,期間政黨輪替的兩朝執政,監察院調查後發現錯在郝市府任內,始而發函糾正,北市府才在民國107年將容積率回復到原始的560%。

    威京總部集團強調,京華廣場正確的法定容積率就是560%,依法透過公益性、對價性的整體規劃設計爭取容積獎勵20%,加計依法購買取得的容積移轉30%後,符合法定容積上限的1.5倍,整體容積率才達到840%。

    威京總部集團補充,即便只加計容積獎勵20%,整體容積率也有672%,仍不及原保障樓地板面積換算的容積率678.91%,觀察京華廣場的歷史證據資料可知,目前威京總部集團實質上仍有損失。

    威京總部集團重申,歷經政黨輪替的兩朝的監察院所出報告,非常明確地指明京華廣場容積率取得過程一切合法,是取回本來就有的容積率,並未所謂獲利120億元,盼外界勿捕風捉影、任意揣測,倘若不實報導必當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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