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離開時與秘書長周台竹、立委邱臣遠豎起大拇指。廖瑞祥攝
民眾黨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今(1)日在辯論會上建議,政府應開徵「碳稅」,並整併貨物稅、印花稅及制定能源稅條例。財政部則回應表示,無論是「碳費」、「能源稅」(碳稅)皆是政府推動淨零排放政策工具的一環,應視碳費施行情形再評估推動能源稅(碳稅)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財政部說,為了因應歐盟推動「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基於減碳誘因、產業競爭力及國家永續發展等考量,我國已在2022年3月發布「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並在2023年2月15日修正公布《氣候變遷因應法》,由由環境部推動「碳費」及「碳交易制度」,暫不推動「能源稅」(碳稅)。
由於碳費制度還未上路,財政部指出,考量環境部即將開徵碳費,為利「台灣2050淨零排放」政策順利推動,宜視碳費施行情形再評估推動「能源稅」(碳稅)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至於吳欣盈建議應整併「貨物稅」及「印花稅」,財政部說明,貨物稅主要針對「影響健康」的貨品,例如飲料品;「耗用能源」的貨品,例如油氣類、電器類、車輛類;以及「矯正外部性」的貨品,例如水泥、橡膠輪胎、平板玻璃進行課徵。近年也提供多項貨物稅減免優惠,例如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及購買電動車、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期待透過租稅措施影響消費者經濟行為。
至於「印花稅」更是地方政府重要稅收,是推動地方建設的重要財源;財政部表示,在各地方政府均不同意且無合宜替代財源下,尚不宜廢止。
財政部表示,為因應社經環境變遷,有關貨物稅及印花稅的檢討,將通盤考量及評估稅收影響,以兼顧特定政策目標及財政健全。
另外,為了配合政府整體政策規劃與後續研議需要,財政部也會繼續研議綠色稅制的可行性,未來若政策決定以「能源稅」(碳稅)銜接「碳費」,將會併同檢討貨物稅課稅項目及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