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昨晚(7/6)公布《港版國安法》七大項實施細則,今日生效。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同國安委訂定《港版國安法》實施細則。(圖片來源/林鄭月娥臉書)
《港版國安法》細則第5、第7條明列台灣配合的條文,授權香港警務處長在需要下,經保安局長批准,可要求外國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按指定方式」提交涉港的活動及個人資料,拒不提供或提供虛假、不完整資料,最高開罰10萬元港幣(約台幣38萬元)及監禁2年。
根據《中央社》報導,實施細則分為7大項,是由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7/6首次召開的國安會議上,會同國安委依據《港版國安法》第43條訂定,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則以香港國安事務顧問身份列席。
除了上述內容之外,細則規定警方偵辦國安案件時,在「緊急情況」下可不需手令進行搜查,官方可凍結及沒收危害國安罪行者相關財產。網路上發布的訊息若有違反國安之嫌,港警可要求發布人士、平台服務商、主機服務商、網路服務商加以移除。若拒絕配合,則可判罰款10萬元港幣及監禁6個月。
《港版國安法》的實施,引起歐美國家的疑慮,目前Google、臉書、推特在中國都遭封鎖,但在香港自由運作。然而,《港版國安法》施行後,香港民眾能否自由使用這些網路服務,成為未知數。日前,Google、臉書、推特等美國科技公司,以維護言論自由為由暫停處理香港執法機關索取用戶個資的要求。
根據華爾街日報報導,臉書發言人今(7/7)聲明表示:「我們認為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WhatsApp發言人說,將暫停審理香港當局索討用戶個資的要求,直到人權專家評估《港版國安法》影響的工作完成為止。
根據臉書報告,去年下半年,臉書收到241筆香港官方索討用戶個資的要求,46%應要求交出資料。相較之下,美國當局同期向臉書索討用戶個資超過5萬1000筆,臉書應88%要求交出資料。
Google與推特則分別透過聲明表示,《港版國安法》上週生效時,他們已全面暫停處理香港當局索討用戶個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