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刑法》死亡包含2種情形:一、心跳、呼吸功能呈現不可逆的停止與中樞神經功能停止。二、包括腦幹在內的全腦功能,呈現不可逆的停止。但人的其它器官在本體過世後仍會依照不同的速度停止運作,而發表在權威期刊《自然》雜誌的最新研究報告指出,人過世後眼睛還能在特定情況下保持一定活動度長達5小時。
為了知道人類細胞何時死亡,以爭取器官移植時間,研究人員蒐集老鼠和器官捐贈者的視網膜,用特殊運輸裝置恢復眼睛的氧氣和營養。
研究人員發現死亡5小時後,眼睛黃斑中的感光細胞仍可被喚醒並對強光、彩色光甚至是昏暗的閃光做出反應。然而,由於器官捐贈者已經過世,負責處理資訊的大腦停止運作,感光細胞無法與視網膜中的其他細胞交流,因此我們不能知道器官捐贈者實際看到了哪些畫面。
此次研究是史上首次有器官捐贈者的眼睛以這種方式對光線做出反應,可幫助研究人員更了解神經退化性疾病,例如老年性黃斑部病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