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國會在一份報告中指出,中國少數民族維吾爾人遭種族滅絕,人權受到嚴重迫害,新的供應鏈法實施後,德國企業將被迫離開新疆。
德國內閣3月通過供應鏈法草案,一定規模的企業對供應商侵犯人權和污染環境如果置之不理,最多得繳全年營業額2%的罰款。這份草案目前正由國會審理。
「南德日報」(Süddeutsche Zeitung)報導,根據德國國會研究部門的報告,許多外商直接採購奴工生產的產品、或與雇用奴工的供應商合作,從對維吾爾人的剝削獲利。
此外,一些德國企業的工廠位置十分接近囚禁維吾爾人的再教育營,阿迪達斯(Adidas)、福斯汽車(Volkswagen)、巴斯夫(BASF)等在新疆設廠的德國大企業在報告中都被點名。
德國國會的專家認為,中國政府對待新疆維吾爾人的方式,符合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第2條的定義,認定維吾爾人正遭「種族滅絕」。
鑑於當地人權受到的嚴重迫害,報告指出供應鏈法實施後,德國企業將不可避免中止在新疆的商業活動,並與新疆的供應商斷絕往來。
日前,加拿大、荷蘭、英國國會相繼通過決議,譴責新疆維族遭種族滅絕,德國國會沒有跟進,不過,人權委員會17日將舉行聽證會,邀請鄭國恩(Adrian Zenz)等專家接受朝野議員提問。
委託國會研究部門撰寫這份報告的綠黨議員包瑟(Margarete Bause)表示,報告清楚點出在新疆有業務的德國企業責任,為結束新疆大規模和系統性對人權的侵害,德國國會有責任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