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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下令不同僱主移工不得混住 限期未改善最重廢止聘僱許可

    2021-06-21 15:19 / 作者 李英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6月21日)表示,為促使聘有移工的僱主加強落實防疫工作,勞動部已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強制規範移工工作區及生活區應分艙分流,且不同僱主的移工不得混住。



    苗栗電子廠群聚感染事件已告一段落,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王必勝自6月4日成立前進指揮所,今天是第18天。期間總共追蹤8間工廠,截至目前有471人確診,包含本國籍71人(15%)、外國籍400人(85%)。這段期間對工廠員工總共篩檢2萬6250人次。







    苗栗電子廠階段性報告,指揮中心稱已獲控制。(圖/指揮中心提供)




    王必勝指出,雖然近三天還有6人確診,但都是匡列內的人,解除隔離前採檢確診,陽性率0.09%,確診人數已接近清零狀況。另外,各工廠沒有停工,維持不等程度之降載運轉,6月5日以來確診者陸續痊癒,確診者及匡列隔離人員已陸續解除隔離,所以可說情況獲得控制,逐步復原,並沒有影響社區。。



    雖然苗栗電子廠群聚感染獲得控制,但為預防再有類似情況,勞動部今公布聘僱移工指引,列出4項強調規範,以及4項建議事項,即日起開始實施。



    強制規範




    1. 移工的工作區及生活區應分艙分流,公共區域應依照移工住宿樓層分時段使用。

    2. 不同僱主的移工不得混住同一層,但同產線移工應住宿於同一地點。

    3. 每天進行移工健康監測及記錄移工出入足跡(TOCC)、接觸史與是否群聚等資料。

    4. 應備有快篩及PCR陽性移工隔離空間。



    若未符合上述強制規範,原則上給予兩星期內改善;限期內未改善,僱主及受委任仲介各罰鍰6至30萬元。情節重大,廢止聘僱許可。



    建議事項




    1. 建議調大生產線作業人員間距,或運用宿舍閒置空間。

    2. 建議加大移工每人居住面積,以保持社交距離。

    3. 協助移工購買物品,減少移工不必要外出。

    4. 針對疑似症狀的移工儘速安排篩檢,並於結果出來前,安排居住1人1室等隔離空間。







    勞動部移工聘僱指引。(圖/勞動部提供)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在疫情例行記者會上指出,已偕同地方政府分階段開始訪查全台移工宿舍,對於先前待改善的雇主,將於近期辦理複查,並依新修正的指引要求雇主改善。另外,針對違反指引規定的企業雇主,將再與經濟部、科技部合作輔導,加強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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