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提告」是許多人對鄭家純(雞排妹)的質疑。這個問題的答案,涉及舉證責任,也是性騷擾案件中常被問到的問題,所以今天來談談如果不幸遇到性騷擾,如何蒐證?
坦白說,性騷擾的特性就是「短暫、趁人不備、難立即反應」,所以性騷擾案件蒐證非常不容易。
曾經在晚上十點多,沒什麼行人的路上,我一個人準備走到捷運回家,眼神剛好對到躲在暗處跟蹤我的人(這個人長期有怪異舉動,所以我知道他在跟蹤我),我馬上嚇到拔腿往捷運站狂奔,直到跑到捷運站閘門才敢停下來回頭看,當下完全來不及思考蒐證。
雖然跟蹤不是性騷擾,但生活中很多突發意外,並不是受害者第一時間都會想到保存證據,而且還來得及蒐證。
我相信許多人都有類似被騷擾的不悅經驗,就算手上握有證據,但也許考量雙方關係不對等、怕被報復、怕失去工作、怕無法畢業等原因,只好選擇隱忍,像是中化製藥女員工忍受不了主管長達七年性騷擾,求助無門只好帶手機偷拍主管脫褲露屁股的影片,卻因為違反規定帶手機而被藥廠記過。
再回到很多人質疑「鄭家純為什麼不提告?」鄭小姐手上沒有影片、錄音檔,要如何讓檢察官採信她的說法?難道要找台下觀眾作證嗎?
這是尾牙場,公司員工如果當證人做出不利於翁先生的證詞,還能繼續工作嗎?只有鄭小姐單方的陳述,沒有其他補強證據,被不起訴之後,是不是變成「地檢署認證的靠性騷擾炒作的女星」?
當然,也有不少人質疑「翁立友為什麼不提告呢?」
如果翁先生認為他沒有性騷擾,他要如何證明鄭小姐故意誹謗呢?如果提告加重誹謗,也會因為沒有足夠證據而不起訴,是不是變成「地檢署認證的毫無悔意鹹豬手」?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這也是為什麼雙方都沒提告的原因,尋求司法途徑,對任何一方來說都不是明智的選擇。
另外,動不動喊法院見的人,知道打官司有多耗時嗎?
我手邊有遺產案件,標的金額也不是非常高,但打了8年,還在高院二審審理中,也有些案件將近一年,法院都沒再開庭,持續被擱置。訴訟是一種方法,但不應該是面對問題的唯一解法!
以我個人經驗來說,遇到騷擾情形,我大多沒說話,要不只是結張屎臉,最多最多也只是說我不喜歡這樣。所以當下沒有反應不代表這不是騷擾,沒反應的原因很多,也許嚇到、不想破壞現場氣氛、關係不對等。
也許是秀場文化遺留的陋習,演藝圈裡喜歡開一些跟性有關的玩笑,卻沒意識到這就是騷擾。佩服鄭家純很有勇氣在公眾面前表達她感受到被騷擾,面對許多質疑聲浪,她的勇氣也給了許多人勇氣說出自己被騷擾的經驗。
再次重申,讓別人覺得你有「自我保護能力」(翻譯:不好惹)是很重要的,不論是法律知識或是防身術,所以把這篇重要資訊分享給你的朋友們了解吧!
文章出處:鄭家純為什麼不提告?談被性騷擾如何蒐證
(本文獲作者授權刊登,本文不代表本站立場,未經同意請勿任意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