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早在2009年,醫療健康網站《WebMD》就曾發表一項研究,比起體重不足、正常體重或是肥胖的人,體重「過重」的人,可以活得比較久。
同項研究顯示,雖然肥胖是導致心臟病的主要原因,但整體來看,過重或是肥胖的心臟病患者,比瘦弱的患者來得長壽,且治療效果更好。此現象被稱為「肥胖悖論」(Obesity Paradox)。
這項研究發表後,在醫學界引起許多討論,也有醫生提出反駁,認為此研究只依據BMI作為標準,沒有考慮到身體脂肪、肌肉比率。
不過,近來一項俄亥俄州立大學所發表的研究結果,似乎呼應了肥胖悖論的說法。
這項研究的主要指標是BMI,他們分析了麻州弗雷明翰市兩個世代、31至80歲,共約8,000名居民數據,並排除可能影響死亡率因素的因素,包含吸菸、性別、教育程度、婚姻狀況與疾病後,發現成年後體重正常、但後來變為超重,卻不至於過胖者,他們都活得比較長壽。
令人驚訝的是,這些人的壽命比一生中體重正常的人,或是本來就肥胖,隨著年紀增加便持續增加體重的人,都還要長壽。毫無疑問的是,本來就肥胖,成年後持續增加體重的人死亡率最高。
俄亥俄州立大學的研究員Hui Zheng表示,其實體重增加對於存活率的影響是相當複雜的,因為還得參考體重增加的時間、幅度,以及最初的BMI值。
研究同時顯現出一項隱憂,這個世代的人體重普遍較重,且年紀變大後,也比他們的父母同年齡時還要胖。所以即便肥胖者在現今已比過往容易活下去,這組對照數據中,死亡率也從第一代的5.4%上升至第二代的6.4%。
不過Hui Zheng也補充,因為所採用的數據僅取自美國的一座城市,且大部分是白人結果可能會有些許偏差。
在此研究「標準」、「超重」、「肥胖」的定義是由BMI指數做指標,其又稱為身體質量指數,是同時考慮體重跟身高,用以評估人體體脂肪與健康風險。
BMI = 體重(公斤) / 身高(公尺)的平方
就歐美標準來看,19至24為標準體重、25至29為過重,大於30則為肥胖。
而台灣衛生署根據亞洲人在肌肉、脂肪組成與骨骼的差異,做出定義的調整,BMI 18.5以下標準偏瘦、18.5至24為標準、24至27為過重,27以上則為肥胖。
若根據俄亥俄州立大學這項研究結果,在成年時維持BMI 18.5至24,並緩慢增加體重至BMI至27以下,可能能活得更長久。
資料來源:《Science Time》、《Daily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