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本土確診數持續攀升,導致確診者或接觸者居家隔離書也塞車,民怨不斷,怎麼向公司請假也成一大問題。對此,勞動部今(5月20日)宣布,如未能即時收到隔離通知書等證明文件,致無法提供雇主佐證,得於所請假期結束後30日內補提。而已隔離結束但尚未收到隔離書等「舊案」勞工,也放寬自明(21)日起30日內提供即可。
勞動部政務次長王尚志今下午在疫情記者會說明,勞工若感染新冠肺炎,依身分不同分別可以申請以下假別,
王尚志強調,勞工請假時如還沒收到隔離通知書,可先以自己或家人的健保快易通APP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PCR陽性檢測結果作為證明。這些文件如果已經可以證明勞工請假理由及日數,雇主不必要求一定要有隔離通知書。
不過,如果PCR陽性檢測等仍不能佐證的話,最晚可在請假結束後30日內(亦即,最後一日請假日之翌日起算30日內),向雇主補提供隔離通知書。
另外,王尚志指出,由於衛生主管機關處理舊案補發需要時間,於該函下達日(5月20日)前尚未收到隔離通知書者,在該函下達日後30日內(即6月19日前),再提供給雇主即可。
勞動部呼籲雇主共同配合防疫措施,守護職場勞工健康安全,也請雇主多多擔待體諒。勞雇雙方如因請假證明事項有所爭議,也可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或社會局)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