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確診人數暴增,輕症、無症狀者居家照護須在發病前五天使用抗病毒口服藥物,相較過去每周領藥人數平均100人,昨天單日就開立1000多份。為了便於藥物及時送達,指揮中心宣布,自今(5月10日)起,簡化口服抗病毒藥物表單開立流程。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從5月1日至今國內兩種抗病毒口服藥使用狀況,昨日可見明顯成長,扣掉昨日領用人數,過去一周每天約100人左右,昨日一口氣開出輝瑞「Paxalovid 」819人、默沙東「莫拉皮拉韋」218人份,創下單日新高。
羅一鈞指出,今日起將簡化所有口服抗病毒藥物開立的表單,包括「病人治療同意書」、「口服抗病毒藥物申請暨領用檢核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切結書」、「病人治療記錄表」等四項將做簡化。
新冠抗病毒口服藥物,適應症明確指出,須在確診者發病後5天內使用,才能有效預防輕症轉變中重症。然而國內確診者大增,許多居家照護的確診者符合使用抗病毒口服藥條件,卻因行政流程不順,導致5天內拿不到藥物。媒體提問,可以申請賠償嗎?
陳時中回應,「把這個事情想得太大了」,更說不是5天內吃藥就一定好,沒吃藥一定會怎樣的,「是還沒達到高峰時,先吃藥可降低病毒複製能力,減少變重症可能性。」陳時中更直言,「你感冒沒吃抗生素,國家要不要賠?本來就是盡可能使用,無法強制怎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