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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類對象注意!間隔28天就「應」多打一針基礎加強劑 不用等5個月

    2021-12-23 16:20 / 作者 李英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2月23日)宣布,針對免疫功能低下或不全等8類民眾,在接種第二劑新冠肺炎疫苗後的28天,應再接種第三劑「基礎加強劑」,且接種「全劑量」,以維護疫苗產生的保護力。明起即可開始接種。



    明天即將開放接種的第三劑新冠疫苗,有兩種型態,一是「基礎加強劑」,另一則是「追加劑」,兩者適用對象、接種劑量、疫苗廠牌皆有不同,指揮中心提醒民眾注意。





    「基礎加強劑」只建議8類人「應」接種



    「基礎加強劑」是針對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者,若只接種基礎劑(即指完整接種2劑)疫苗,無法產生足夠的免疫保護力,因此建議「應」再接種1劑全劑量的疫苗,以補足基礎劑的防衛效力。



    指揮中心今邀請馬偕兒童醫院醫務部專員邱南昌說明疫苗「基礎加強劑」的概念。邱南昌表示,建議12歲以上經醫師評估病情穩定之免疫不全以及免疫力低下對象,應再接種第三劑,而該劑稱為「基礎加強劑」。



    目前建議基礎加強劑,只要在第二劑接種28日後即可再接種。邱南昌在記者會中說明,容許4天寬限期,間隔25、26、27、28天後接種,皆視為有效劑次。且指出第三劑選擇任何廠牌疫苗,都會增加保護力,但強烈建議可接種「全劑量」的莫德納、BNT或高端疫苗。(指揮中心會後又提出更新說明,詳見備註。)



    至於基礎加強劑接種對象共有8類,即為目前正進行或1年內曾接受免疫抑制治療之癌症患者;器官移植患者/幹細胞移植患者;中度/嚴重先天性免疫不全患者;血液透析患者;HIV(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即俗稱愛滋病毒)陽性患者;目前正使用高度免疫抑制藥物者;過去6個月內接受化療、放療者;以及經醫師評估因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可接種基礎加強劑者。





    「追加劑」全民皆可接種



    另一種型態,則是上述8種對象以外的一般民眾,在完成基礎劑疫苗接種後,因疫苗保護力隨時間逐漸消退,所以建議再接種1劑疫苗,提升保護例。這1劑「追加」保護力的疫苗,並非強制接種,由民眾自行判斷接種與否。



    且因施打追加劑是提升保護力,所以不需要打到全劑量。指揮中心日前宣布,只要第二劑疫苗接種完5個月後,即可接種「半劑量」莫德納,能持續提供保護力,且副作用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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