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國際疫情持續,國人對接種新冠疫苗後出國有諸多疑慮,甚至傳出接種國產疫苗不能出國言論。對此,外交部整理國人經常前往的33個國家入境與檢疫相關規定,中央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8月18日)強調,「疫苗接種證明」並非當前各國政府同意外籍人士入境的必要條件。
根據整理,入境無須出示疫苗接種證明等相關文件,且入境免隔離,即「完全開放」國家,包含比利時、西班牙、芬蘭、愛沙尼亞墨西等。
「符合條件入境後免隔離」且「疫苗接種錄均以該國承認的疫苗種類爲準」者,包含奧地利、土耳其、美國、英國、巴西等國,詳細規範如下:
另外,也有入境須隔離或僅限特殊事由入境者,包含義大利、菲律賓、泰國及馬來西亞,需要持陰性證明或康復證明、疫苗接種紀錄等。
加拿大、日本、韓國、印度、越南、澳洲、紐西蘭、俄羅斯、以色列及阿根廷等國,則禁止一般外旅客入境,僅限外交公務、特殊事由及緊急人道考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