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快篩試劑才剛在藥局、便利商店等通路開放購買,網路市場就已出現冒充衛福部食藥署核准的試劑。食藥署今(6月23日)提醒,實體通路採購時需認明「防疫字號」;且居家快篩試劑屬於第三等級的醫材,不能在網路上販售;若販買未經許可的醫材,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拘役或新台幣1000萬元罰金。
食藥署核准的居家快篩試劑陸續上架販售,「福爾威創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驗套組」和「羅氏家用新冠病毒抗原自我檢測套組」已在藥局、便利商店等通路上架。但網路上卻出現居家快篩試劑廣告,明明不是食藥署核准的試劑,卻宣稱已獲核准。
食藥署提醒,居家快篩試劑屬於第三級醫療器材,不得於網路上販售,且實體通路也需取得醫療器材販賣許可後才能販售。因此,民眾在網路上看到的居家快篩試劑並非正品,恐有被詐騙之虞。
食藥署指出,購買居家快篩試劑前應先確認產品外包裝是否有「防疫專案核准製造第xxxx號」或「防疫專案核准輸入第xxxx號」字樣,才是經過食藥署核准的試劑。
民眾發現有販賣未經許可的醫療器材,可向食藥署或地方衛生局檢舉。若有具體事證,將可依《醫療器材法》開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