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琬惠指出文化部兒童節目補助案審查,疑有違反利益迴避情形。資料照,陳品佑攝
民眾黨立委陳琬惠今(10/3)指出,文化部補助兒童節目疑有未遵守利益迴避的情形,申請者與評審任職同家公司董事,卻獲得2案共1125萬元補助,有吹哨者向文化部與廉政署檢舉,竟都石沉大海,要求文化部長史哲出面說明。對此,文化部表示,多次接獲檢舉,確認「查無不法事證」。
陳琬惠說,由姚孟超出任負責人的冉色斯動畫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在2018年11月與2021年5月取得文化部兒童節目補助合計1125萬,2次獲取補助的評審名單中皆有2015年起即與姚同為中國五號倉庫動漫影視(青島)有限公司董事的王世偉。
陳琬惠指出,根據文化部所訂定的「兒童電視節目製作補助要點」,評審審查補助案應嚴守利益迴避,並簽署切結書。此案不僅涉嫌違反要點,更涉違反切結書中第1條第3項所要求評審與申請補助者之間3年內不得擔任同公司的董事。
陳琬惠批評,當吹哨者分別向文化部與廉政署檢舉此一未遵守利益迴避情事,不僅文化部置之不理,廉政署也只以評審與受補助者利益迴避規範未臻嚴謹,文化部已於後續訂定「文化部及所屬機關審查補助案件迴避及保密作業要點」作為推託,根本是在聯手包庇。
對此,文化部表示,此案參與委員皆依「兒童電視節目製作補助要點」規定,簽署評審切結書,確認與申請單位、個人未有僱傭、三等親等相關情形。進行評選與審查時,該評審委員確實遵守規定,自行提出迴避,並未參與相關案件評審及評分。
文化部說,檢舉人已多次向文化部、廉政署檢舉該案,而經文化部政風處查處,並由廉政署回覆檢舉人,「本案查無不法事證」。
文化部強調,各項補助皆於網站完整揭露補助名單、補助情形及評審名單,可受社會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