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右)和汪小菲離婚後撕破臉。翻攝《幸福三重奏》微博
大S(徐熙媛)和汪小菲2021年底離婚後,雙方仍為生活費鬧上法庭,大S因不滿汪小菲秀出離婚協議,提起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告訴,昨(8╱7)台北地檢署以告訴人及證人的雙重身分傳喚大S出庭,但她未現身,由賴芳玉律師到庭。而今她再於中國提告張蘭、汪小菲母子,律師聲明指2人「在抖音直播間持續性地對徐熙媛女士實施侮辱、誹謗等行為」,讓她成為網暴受害者,她表示已完成取證工作,「將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進一步的法律措施」。而張蘭晚間也透過律師函反擊,強硬要求大S律師「立即停止炒作及侵權行為,通過網路社交平台向張蘭女士賠禮道歉」。
汪小菲被大S控未依離婚協議、拒付750萬元子女生活費,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汪小菲則砸下165萬元聲請停止執行,另對大S緊急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不過台北法院3月27日判汪小菲敗訴。
之前張蘭與汪小菲屢屢在社群放話,在大S與具俊曄再婚後,汪小菲不爽砸4億元買的台北豪宅變具俊曄入住,大罵具俊曄:「你個窩囊廢換個床墊行嗎?」還說:「我他媽的不想再給這個家付電費了。」床墊之亂鬧得沸沸揚揚。之後張蘭母子還瞎扯大S和具俊曄「2018年就搞一起」,胡亂爆料竟助攻她直播帶貨的業績。
對此,大S不忍了,從去年11月21日起蒐證張蘭母子的言論,今年2月16日對汪小菲提告,北京互聯網法院也在3月21日立案;同日也對張蘭和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平台)提起訴訟。
張蘭常在抖音開酸前媳婦。翻攝張蘭微博
大S律師聲明:受徐熙媛女士之委託,上海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指派鄧高靜律師、廣東卓建(龍崗)律師事務所指派鄧晴予律師,就部分網路使用者侵犯徐熙媛女士之合法權益事宜發布本律師聲明。
一、張蘭女士自2022年11月21日起,在抖音直播間持續性地對徐熙媛女士實施侮辱、誹謗等行為,徐熙媛女士已於2023年2月16日對張蘭和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平台)提起訴訟,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23年3月20日立案後,經報請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將案件移送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北京互聯網法院於2023年4月20日立案。
二、汪小菲先生自2022年11月21日起,在微博、抖音等網路平台持續性地對徐熙媛女士實施侮辱、誹謗等行為,徐熙媛女士已於2023年2月16日對汪小菲提起訴訟,北京互聯網法院於2023年3月21日立案。
三、徐熙媛女士相信北京互聯網法院會依法及時審理兩案件並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
四、針對其他分網路使用者對徐熙女士實施的侮辱、誹謗行為,徐熙媛女士已委託本律師完成取證工作,將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進一步的法律措施。
徐熙媛女士作為網暴受害者,切身感受到了網路暴力的危害,將堅決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其合法權益,同時也呼籲網路用戶理性發言,網路平台應當嚴格履行平台監管責任,共同營造良好的網路環境。
大S律師聲明。翻攝大S工作室微博
張蘭律師函:致 上海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暨鄧高靜律師: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張蘭女士的委託就貴所及鄧高靜律師於2023年8月8日通過網路社交平台炒作其曾在2023年4月20日代理徐照媛女士向北京互聯網法院提起對張蘭女士的訴訟,並單方面認定張蘭女士對徐熙媛女士實施侮辱、誹謗等的行為。
特向貴所及鄧高靜律師發出本律師函,望貴所及鄧高靜律師立即停止炒作及侵權行為,通過網路社交平台向張蘭女士賠禮道歉。
本所律師認為:
1、通過貴所及鄧高靜律師的《律師聲明》可知,貴司自2023年2月16日代理徐熙媛女士對張蘭女士提起訴訟,2023年4月20日北京互聯網法院立案。而貴所卻選擇2023年8月8日通過網路社交平台炒作該案件,並在《律師聲明》中使用”侮辱”、”誹謗”的文宇界定張蘭女士的行為性質,存在越俎代庖行使審判權力抑或是對人民法院施加不正當的影響之嫌;
2、貴所及鄧高靜律師通過網路社文平台炒作所代理的案件,已經嚴重違反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於禁止違規炒作案件的規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本所代表張蘭女士將保留依法對貴所及鄧高靜律師的違規行為進行投訴的權利。
權利人的合法訴求
本律師特代表張蘭女士提出如下要求:
一、立郎停止通過網路社交平台炒作其所代理的徐熙媛女士訴張蘭女士侵犯名譽權的案件,立即書面向張蘭女士賠禮道歉,恢復名譽。
二、如逾期既不停止侵權行為,也不賠禮道歉並恢復名譽,本律師將代表張蘭女士女士將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其合法權益,且保留就貴所及鄧高靜律師違規炒作案件的行為投訴的權利。
14:09發稿
21:55更新(更新張蘭發律師函)
張蘭律師聲明。翻攝微博
張蘭律師聲明。翻攝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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