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嘉千(左)和夏克立16年婚姻觸礁。翻攝夏克立臉書
加拿大籍藝人夏克立與黃嘉千16年婚姻觸礁,離婚官司去年在台灣、加拿大兩地開打,官司纏訟至今已1年半,7月25日加拿大法院判夏克立被黃嘉千指控的罪名不成立,今(7╱31)夏克立向《太報》證實此事,還表示:「當我回到台灣法庭時,我會帶上證據。」
夏克立的加拿大律師Troy Anderson表示:「夏克立被其疏離之配偶指控犯有刑事行為之案,目前已經確認他(夏克立)現在以及一直以來並無任何不法行為.2023年7月25日溫哥華皇家檢察官辦公室已對先前夏克立先生身上所有指控下達暫停程序之命令,換言之,將其提出的所有指控全數撤除。依此事實,夏克立確認是一位清白之人」。
夏克立判決出爐。Troy Anderson提供
之前夏克立就多次喊冤自己遭不實指控,並在IG以中英文聲明自比是「加拿大版強尼戴普案件」,他也多次在社群平台發文訴說對家人的思念,今他受訪時表示:「台灣法官要和平離婚,黃嘉千不願意。」並重申想盡快看到家人的心情。
至於計劃什麼時候來台?夏克立說:「我必須解決我的財務問題,以獲得足夠的錢來支付律師費、飛機費、住宿費、生活費等,但我希望盡快回去。」他也透露:「由於這些指控,我之前無法工作。現在證據出來了,他們撤銷了指控,我可以再次工作了。但仍然很難,因為指控會損害你的形象。可悲的是,你一生努力工作,做了一個好人,沒有證據表明我欺騙或對任何人做了任何壞事。」語氣中充滿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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