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於2019年在政論節目《年代向錢看》中,被主持人陳凝觀指為「國台辦狗腿」,蔡衍明認為陳的言論嚴重損害其名譽權,怒向壹電視、陳凝觀等人提告求償300萬元賠償金,並要求登報道歉。
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宣判,認為陳凝觀節目中所言屬針對公共議題的善意言論,判決蔡衍明敗訴,全案可上訴。
2019年6月,蔡衍明遭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公開批評為「狗腿」。對此,陳凝觀在主持《年代向錢看》時說:「郭台銘繼前一次嗆了蔡衍明是向國台辦邀功之後,昨天再嗆他是國台辦的狗腿。為什麼會說是國台辦的狗腿,因為國台辦是對台統戰的第一線單位。」陳凝觀強調,特別是在2008年中時集團易手到現任的股東跟大老闆蔡衍明身上之後,整個媒體輿論被紅色滲透而引起台灣內部的反彈,甚至引發年輕世代及館長陳之漢等人走上街頭反紅媒。
陳凝觀接著對蔡衍明提出質疑說,中國的補貼金幾乎每年都佔他的營業和獲利的1成以上,過去10年以來100多億的補貼難道都用在大外宣上面,她指出:「難道因為補貼就都聽國台辦的統戰辦事嗎?國台辦的狗腿為什麼會影響到2020台灣內部的選戰?國台辦的狗腿到底多狗腿?我們待會要好好聊聊⋯⋯。」
對於上述言論,蔡衍明主張陳凝觀辱罵他為「國台辦走狗」,嚴重損害他的名譽權,造成他極大的痛苦,要求陳凝觀、製作人盧諭慶、壹傳媒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連帶賠償新台幣300萬元,並應在4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還要求《年代向錢看》連續3天在節目片頭播出道歉啟事1分鐘。
根據中央社報導,本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於判決中指出,陳凝觀針對媒體報導旺旺集團接受中國政府補助金等事件,基於個人價值判斷所為的意見表達,即使用詞較為尖酸負面,讓蔡衍明感到不悅,仍屬於善意發表言論,難認不法侵害蔡衍明權利。
北院認為,陳凝觀的言論目的是時事評論,並非單純的抽象謾罵,再審酌蔡衍明為公眾人物,本身亦有相當的自清能力,認為陳凝觀基於討論公共事務而發表言論,當應放寬審查標準,以免造成寒蟬效應,對言論自由造成過大的箝制,阻礙公共議題的討論,判決蔡衍明敗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