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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宋學仁」女助理詐狄鶯夫婦30萬 「騙扁小子」黃琪二審仍判6月

    2024-07-31 20:23 / 作者 侯柏青
    黃琪出庭時都把自己包緊緊。資料照。廖瑞祥攝
    曾詐騙陳水扁的「騙扁小子」黃琪,趁藝人狄鶯、孫鵬夫婦赴美營救愛子孫安佐實,假扮藝人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的助理Amanda,以幫忙和介紹律師為由訛詐30萬,被依詐欺、《律師法》起訴。黃琪雖哭求法院原諒,但一審判6月,可易科罰金,二審今天維持原判。黃琪雖逃過牢獄之災,但法院諭知易科罰金數額仍比照一審(1天2千元),換言之,他得掏出36萬元才能免坐牢。

    檢方起訴指出,狄鶯和孫鵬的獨子孫安佐2018年在美國留學期間,涉及槍砲案遭警方逮捕,狄鶯夫婦趕往美國處理。本名黃照岡的黃琪搖身一變,化身宋學仁的女助理Amanda聯繫狄鶯夫婦,黃琪宣稱可介紹知名律師「薛松雨」幫忙打官司,並誆稱郭上維是「薛松雨」律師的受僱律師,可以協助處理孫安佐的台灣訴訟。

    更厲害的是,黃琪還用不詳方法安排狄鶯夫婦見到在美國羈押的孫安佐,甚至提前得知孫安佐被遣返回台的班機,安排郭上維前往接機、接受委任。前案累累的黃琪深諳法律操作,還自行草擬3份提審狀,蓋郭上維的用印後投遞給桃園地院。

    黃琪的神操作,第一階段詐騙到孫鵬夫婦30萬8405元律師費和翻譯費,但馬上就東窗事發,被移送法辦。

    狄鶯、孫鵬夫婦出庭詐騙案。資料照。廖瑞祥攝

    一審依詐欺罪判處黃琪6月,另依違反《律師法》共犯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罪判處郭上維6月,均可易科罰金,但法院諭知易科罰金的數額高達1天2千元(最高1天3千元)。

    黃琪等人上訴後,二審今天仍判黃琪6月,未扣案犯罪所得19萬2千元沒收。郭上維涉案部分,二審改依違反《律師法》共犯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罪判3月、違反《律師法》共犯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罪判4月。

    二審合議庭解釋,黃琪正值青壯年,竟然不想用正當方法謀取個人所需,反而利用狄鶯夫婦救子急需法律專業人士的心理,假扮知名人士詐騙。而郭上維身為執業律師,本應誠信執行職務,卻因擔任黃琪另案的辯護人後,明知黃琪沒有律師執照,還和他合作接案並將律師章證提供給黃琪,有損國家設立律師專業證照的公信力和國家司法秩序。

    合議庭痛斥,黃琪有多起詐欺前案,還屢犯相同犯罪,視法律制度規章於無物,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判他6月。可上訴。

    孫安佐近日又捲入槍砲疑雲遭檢方30萬元交保,他笑開懷還比讚。資料照。侯柏青攝

    孫鵬再度出馬搶救孫安佐,圖右為委任律師翁栢垚。資料照。侯柏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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