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艾德觀點|當網路公審成為一種手段,我們究竟傷害了誰?
2020-04-28 14:09
近年來,這種公開羞辱已經成為一種商業模式,群眾越喜歡這種公開羞辱,這些羞辱就越值錢。之前許志安在計程車上接吻的影片,據聞是以超過150萬的代價賣給媒體,而媒體願意買,是因為大眾點閱換算成的廣告收入,可以遠遠超過購買這個醜聞的代價,我們花在關心這些名人私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會被換算成錢,進而助長這種風氣。
這種風氣會進一步形成一種公開羞辱的文化,尤其在社群媒體興起後,已經不只是名人會遭受到這樣的待遇。現在,網路上處處充斥著朋友或是情侶分手後的挾怨報復,全都是以對方的私生活作為賣點,這些行為多數並不違法,只是違反了大眾的道德觀點,有時候我們難以判斷其真實性(匿名謠言),有時候那甚至是每個人都會做的事(性愛影片),但都足以達到公開羞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