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5 11:16
為使消費者藉由標示更加瞭解鮮乳等乳製產品資訊、避免混淆,衛福部食藥署今(6/5)預告修正「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共有4大重點,預告60天蒐集各界意見,除保存期限30天以上應標示為「長效鮮乳」預定2015年7月1日生效,其他3項是2016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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