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逕行舉發單,就是民眾俗稱的白單。讀者提供
台中地檢署今年9月偵辦台中市警察局六分局巡佐、警員,涉嫌將「白單改紅單」涉及貪汙圖利,帶回12人偵辦,其中李姓巡佐遭收押。檢調10日再搜索、通知23名官警到案,包含太平警分局偵查隊長金桂明。「白單」竄改成「紅單」以減少被取締對象的罰款,到底竄改什麼?曾任交警的球評石明謹曝光手法。
此案檢調查出,遭收押的李姓巡佐從警超過30年,個性圓融在台中市警察局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接下警友業務,遇到交通違規請託,涉嫌請開出逕行舉發單(白單)的員警,在製作紅單時,改成罰款較低的違規項目,且將李姓巡佐列為違規駕駛人,再自掏腰包繳納罰款,讓真正違規駕駛人免於受罰。
石明謹指出,大家俗稱的「白單」,正確名稱叫交通違規逕行舉發「標示單」,這張單子通常會夾在雨刷上,或是用釘書針釘在機車後方扶手上,但這張標示單並不是給違規人看的,而是給「其他警察」看的,避免2小時內同車又遭舉發。
石明謹指出,網路上謠傳「白單不用繳錢,紅單才要繳錢」,這是正確的,因為真正的違規通知單,要等員警回到駐地之後,等採證相片洗出來,才會另行舉發,所以看到白單,不需要繳錢,回家等收到紅單再繳錢,老實說,這張白單根本不關你的事。
不過,員警拍照有可能相片模糊、過度曝光、沒拍到紅黃線、沒拍到車號、剛好一隻蒼蠅飛過擋住鏡頭,因為這些因素而無法舉發,所以有些人雨刷上被夾了白單,等到天荒地老都沒等到紅單,雖然機率不高,但偶爾出現這種情況也是正常的。
石明謹指出,由於白單≠紅單這件事是合理且合法的,於是後來就變成抽單的主要對象,只要搶在白轉紅之前,找個理由,例如照片不清等等,這張紅單就不用出去了,所以為了減少這樣的現象,白單開始進行嚴格的管制,不但有流水編號,而且領用的數字。
白單要跟員警開出來的紅單對得上,如果要註銷,需要寫註銷的理由,需要檢附說明,或是附上不清晰或過度曝光的照片等等。
石明謹說,本案則是找到了新的漏洞,那就是白單開立後,註銷確實很麻煩,那我們不要註銷如何?在逕行舉發標示單管制作業規定中規定:如駕駛人或車主於執勤員警填製「標示單」時,已到達現場,應轉換為當場舉發,並即轉製「舉發通知單」交付違規行為人。
翻譯成白話文就是,如果你開立白單開到一半,駕駛人突然出現了,你就應該直接開立正式的紅單,並交付給違規行為人,那這張白單呢?由於你已經開了紅單,所以號碼跟舉發件數也對得上,就沒有需要許可後才能註銷的問題了。
這件案子的流程就是,警察在路邊開了白單給違規停車的車輛,在還沒有開立紅單之前,車輛所有人找到了員警,員警當場開立了一張紅單給他,而原本要舉發違規停車,員警將法條改成了違規臨停,如果是小型車的話,罰鍰就會從900元,降成300元。
發稿時間09:20 更新時間18:05(新增:偵查隊長金桂明收押)